為貫徹落實《質量發展綱要(2011-2020年)》關于“制定實施國家重點監管產品目錄”的要求,市場監管總局在總結《全國重點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目錄(2019年版)》實施經驗,綜合分析監督抽查、生產許可、風險監測、執法打假、國內召回通報、網絡輿情報道等數據,并征集相關單位意見的基礎上,認真分析研究防范疫情工作中反映出的新問題,堅持問題導向,聚焦監督抽查合格率低、各方面反映問題較為突出、涉及重大質量安全或國家有關政策文件要求重點監管的工業產品,制定了《全國重點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目錄(2020年版)》
具體有四方面的事項:一、結合實際進一步突出監管重點;二、加強安全評估;三、加強分類監管;四、加強動態調整。
全國重點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目錄(2020年版)
電動自行車由于其高效、便捷、環保、節能等方面的優勢,成為目前最普及的個人出行交通工具。無論是電動自行車的需求量,還是市場擁有量,增加的勢頭很強,這為電動自行車產業的發展提供了更廣闊的空間,同時因電動自行車質量方面引發的事故也呈上升趨勢,可見加大市場監管力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所以電動自行車及其附屬的電池和充電器等配件出現在國家要求重點監管的產品目錄上不足為奇。
例如,近期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通報天津市2019年電動自行車及相關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共抽查電動自行車、充電器、蓄電池91批次,電動自行車合格率為77.14%,充電器合格率為90.91%;蓄電池合格率為100%。
金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公布2019年金華電動自行車和充電器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共抽查電動自行車20批次和充電器20批次。經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1批次電動自行車“車速提示音”項目不符合本次抽查要求,不合格;1批次電動車充電器“標志和說明”不符合本次抽查要求,不合格。
電動自行車新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于2019年出臺后,為推進新標準實施,進一步規范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和使用管理,市場監管總局等國家部門也給各地監管部門明確給出了建議:各監管部門應該嚴格推進電動車生產、銷售、使用等環節的全鏈條監管。因此,電動自行車廠家和經銷商應嚴格履行產品質量責任義務,切實做到文明經營、誠信經營、合法經營,保障消費者的人身財產安全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