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江蘇省人大常委會正在調研修改《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草案)》(簡稱條例草案)。此前省人大常委會就條例草案中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7個問題進行問卷調查。
4月19日,問卷調查結果公布。其中,電動自行車搭載人員年齡究竟定為多少合適?成為公眾最關心的焦點問題之一。
當下,電動車作為消費者的重要出行工具,常常會看到父母騎著電動自行車送孩子上學。但多地要求電動自行車只準搭載一名十二周歲以下人員,給廣大家長帶來不便。
12周歲以上的學生如何上學?家長只能開汽車接送嗎?所有的家庭都有購買汽車的條件嗎?如果所有家庭都開車接送孩子,學校門口得堵成什么樣?這些都是問題,也是政策和需求之間的矛盾。
果不其然,根據問卷調查統計結果,66%的人希望搭載人員的年齡限制調整為十六周歲以下。
超六成人希望搭載人員的年齡限制調整為十六周歲以下,這樣的民意值得重視!確實,對于接送孩子的家長來說,12周歲以上的初中生占有很大比例,無法用電動車接送讓他們上下學困難。
立法的本質就是更好的為民服務,江蘇作為電動車保有量近3800萬輛的大省,希望能順應民意,放寬騎電動車帶娃年齡限制,也發揮標桿省份的作用,給其他地區做個好的帶頭作用!
民意已經出現,立法是否真能順應民意,還是調研只是走個過場的形式主義?我們將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