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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新聞又上了“熱門”
早在去年新國標實施以來,各地相關部門就開始根據實際情況落實電動車掛牌政策,但是各地具體的執行力度有所差距。再加上疫情的影響,電動車掛牌政策在不少地區暫時擱淺。
不過隨著疫情好轉,電動車掛牌被重新提上日程,這使得很多處于“觀望狀態”的人開始擔心:
“如果不上牌照能不能騎電動車,能騎多久”
就在不久前
濟南相關部門針對這個問題
再次給出了答復
如果你的電動自行車一直不掛牌
那你只能騎到2020年6月1日
如果你的電動車掛的是臨時號牌
那你只能騎到2023年1月1日
當然不只是濟南
其他很多地區同樣規定了電動車掛牌的“deadline”
還有一些地區開始對非國標電動車“下手”了
貴州:5月1日起,電動車上牌方可上路
湖南:5月1日起,未上牌的電動車禁止上路
江西:5月1日起,不得購買超標電動車
江西:9月1日起,無號牌的非國標電動車禁止上路
南京:5月1日起,外地牌照電動車限行
所以,小威老師建議家里有電動車的朋友
盡早到當地相關部門辦理電動車牌照
以免給自己的出行帶來不便
除了電動車掛牌之外
因為電動車違規騎行引發的交通事故
再次觸動大眾脆弱的神經
浙江兩起交通事故電動車主負全責
今年3月,浙江省杭州市的沈大姐騎電動車出門買菜,習慣性地,她先是在非機動車道由北向南逆行,到了路口闖紅燈過馬路,正好與一輛由北向南直行通過路口的轎車發生碰撞。
經過調查,盡管沈大姐腓骨、脛骨骨折,但她在事故發生前存在逆行和闖紅燈兩種交通違法行為,所以最后依舊被判定為對這起事故負全責。
無獨有偶,3月11日上午,杭州西湖景區一名男子因駕駛電動自行車闖紅燈而和一輛轎車相撞,同樣被判定為負全責。
不僅僅是浙江,很多地方都開始重視電動車違法行為,
比如甘肅省修訂后的《甘肅省道路安全條例》中規定:
自5月1日起,嚴查電動車違法行為
不遵守法律法規
就得不到法律的保護
小威老師提醒大家
任何時候,都不要存在僥幸心理
為了自己和別人的生命安全
騎電動車出行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