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第四十三號主席令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以下簡稱《固廢法》)修訂通過,將于2020年9月1日正式實施。
新《固廢法》的發布,將對廢舊電池回收市場產生巨大影響。此前“來者不拒”的入局門檻、混亂不堪的市場環境、“溝壑縱橫”的回收渠道,將從今年9月1日起真正迎來歷史性變革。
1 政策速讀
從政策本身來看,新《固廢法》中部分涉及廢舊電池回收的內容將完全改變傳統的廢舊電池回收成本、模式、渠道以及格局,從源頭上實現一次真正意義上的“大換血”。
一.第六十六條規定:
二.第八十條規定:
三.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
四.第一百二十條規定:
由此來看,從生產源頭到回收渠道,從回收資質到經營門檻,從回收成本到違規處罰,新《固廢法》完全顛覆了廢舊電池回收的市場現狀。
2 行業影響
其中第一條,生產延伸制度的明確,讓“銷一收一”良性發展體系更富意義,進一步提高對企業“每賣一組電池就必須負責回收一組”的要求,加強企業自主回收、委托回收、建立完整回收網絡的能力。
如此一來,未來的廢舊電池回收市場,生產企業首先要擔負起廢舊電池回收的責任,像天能、超威一類的企業必須要參與到廢舊電池回收工作中,對自己賣出的每一組電池負責。
其中第二條,回收單位必須申請取得許可證意味著生產企業在履行回收廢舊電池職責之前,必須要申請專門的回收證書。可以預測,未來許多電池大代理需要申請正規回收證書,參與廢舊電池回收。
其中第三條,重罰無證從事收集、儲存、利用、處置廢舊電池(危險廢物)的經營活動,意味著作坊回收、私人經營、倒賣、囤積廢舊電池等行為徹底成為過去時。
靠著囤積廢舊電池發財的部分經銷商,注定沒有能力申請取得專門的回收資質,如此一來,此前靠著倒賣廢舊電池發家致富的人財路徹底被切斷。9月1日后,如果你還想像以前一樣私自回收、囤積、倒賣廢舊電池,等待你的將是巨額罰款甚至牢獄之災。
其中第四條,羅列出的種種違規行為處罰標準,意味著9月1日開始,廢舊電池回收不僅需要專門的許可證,同時禁止把廢舊電池賣給非正規渠道,過去的跨無證經營、跨省回收等行為將不復存在。
回收許可證、專業回收車輛、跨省回收資質、嚴格的違規處罰...可以說未來廢舊電池回收門檻越來越高,光是一個小小的回收許可證,將卡死大部分靠著廢舊電池謀利的個人和企業。
3 四大改變
從上述分析來看,未來的廢舊電池回收市場,將出現四大顯著變化:
1.生產企業直接參與廢舊電池回收,“銷一收一”體系不再是一句空話。
2.回收門檻大幅提高,回收成本驟然上升。
3.私營回收、個人回收不復存在,過去倒賣、囤積廢舊電池的發財之道一去不復返。
4.售后電池當做新電池忽悠消費者、以舊換新混淆視聽等無底線價格行為將被遏制。
4 寫在最后
過去,廢舊電池回收市場混亂不堪,新電池質量也是參差不齊,不僅嚴重影響了消費者的生命財產安全,也把整個電動車行業拉向了“低價低質”的偏見深淵。
而新《固廢法》的發布,不僅整頓了混亂的廢舊電池市場風氣,也讓“以舊換新”、“以次充好”、“”售后電池當新電池賣”等蒙騙坑害消費者的行為無所遁形。可以肯定的是,這是行業健康發展的必經之路,也是市場良性循環的必修之課。
未來,懂法、守法、規范操作將成為廢舊電池回收市場的主旋律。在此,營商電動車也溫馨提醒各位從事廢舊電池回收的行業同仁,新政策實施在即,切勿因為眼前小利而漠視法律,一切按照新規定嚴格執行才為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