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發布關于組織開展2020年度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生產一致性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重點檢查生產企業資質和產品一致性。
通知顯示,此次檢查范圍是已獲得《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許可的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檢查方式采用隨機現場檢查和抽樣送指定檢測機構檢驗兩種。
目前,電動車行業仍存在不少違規生產銷售電摩的行為,面對執法部門的高壓檢查,勢必受到影響,尤其是以下三類行為,往往一查一個準:
1、異地生產或不在資質企業廠區內:工信部明確表明,掛靠后企業生產電動車必須在該資質企業廠區內進行,不允許異地生產或超出廠區500米。
2、擅自變更重大生產環境:國家政策規定,當企業的生產一致性保證能力發生重大變化時,應評審、更新,確保對產品一致性進行控制,企業不可擅自變更生產地址等。
3、非法轉讓電摩資質或公告車型:出租、出借、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的,工信部給予警告,并責令立即改正。
未來,工信部將進行更多的“回頭看”行動,提醒經銷商選擇品牌務必謹慎再謹慎,千萬不要和打擦邊球的企業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