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江門鶴山市公安局交警部門聯同沙坪街道辦及鶴山市科工商務局、交通運輸局、市場監管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等,約談共享電動自行車企業負責人,責令企業10月22日前立即停止平臺運營,停止在鶴山市轄區內投放共享電動自行車,馬上回收鶴山市轄區內共享電動自行車,退出鶴山市場,并簽訂整改通知書。
約談后,相關企業負責人承諾馬上回收共享電動自行車,配合有關部門清退鶴山市轄區內的電動自行車,逐步退出鶴山市場。
據介紹,共享電動自行車因其方便、省力、速度快、隨“掃”隨走等特點,成為不少群眾喜愛使用的短途交通工具。然而,由于共享電動自行車的駕駛員具有不特定的特點,大部分駕駛員沒有經過專門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訓和駕駛培訓,對騎行的車輛技術性能、特點不熟悉,部分駕駛員的安全意識、文明意識淡薄,伴生了如逆向行駛、違法載人、不戴頭盔、亂停亂放等安全問題,對鶴山市道路交通安全造成了嚴重影響。
結語
據悉,今年以來,江門市發生涉及電動自行車的道路交通事故187宗,交通安全隱患突出。但若查禁民眾個人手中的電動自行車,這與當前的大環境是相悖的,誰也不敢輕易捅這個馬蜂窩,那么,自然而然的,唯一能夠背這個鍋的只剩下共享電動車了。
還是那句話,一禁了之是最簡單的解決辦法,知道吃了不餓的人都能想到,實現體現不出當地政府的執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