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江蘇最大鉛蓄電池環境污染案開庭審理,江蘇省淮安市清江浦區檢察院依法對14名嫌疑人以涉嫌環境污染罪提起訴訟,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到七年不等的刑罰。
該案涉案金額超億元,嫌疑人非法收購、拆解廢舊鉛蓄電池18600余噸,煉制鉛錠達9349余噸,非法牟利1000多萬元。經鑒定,其造成的生態損害治理成本需要2000萬元。
此次江蘇鉛蓄電池環境污染案因涉案金額龐大、影響惡劣,成為最大的環境污染案,但這并不是個案。近年來,一些非法煉鉛廠大肆興起,這些企業規模小,基本沒有專業設備,通常把蓄電池的鉛極板拆下,直接傾倒廢酸。由于鉛酸蓄電池主要原料是鉛,如果被隨意拆解,其中的含鉛廢酸被隨意傾倒,就會對大氣、土壤和水源造成污染,并可導致血鉛超標。
為此,早在2016年,國家環保局等多個部門已下發了《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其中明確規定,廢舊鉛蓄電池、廢鉛板均系危險廢物,任何企業和個人進行買賣處置,均需取得相應的資質,否則就會構成犯罪。
廢鉛酸蓄電池的收集、運輸、拆解及再生鉛企業,應當取得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后方可進行,回收拆解應當在專門設施內進行,需將塑料、鉛極板、含鉛物料、廢酸液分別回收、處理,具備完整的廢水、廢氣凈化設施,不得隨意將其排入下水道或環境中。
目前,廢舊電池已成為了國家環保督查的重點監察對象。
不僅是江蘇板塊嚴查,廣西南寧嚴查廢舊電池已抓獲35人;浙江三個環境保護督查小組進駐各個地級市,開展環境保護督查工作,直面當地企業;遼寧、江西、安徽等多省都在嚴厲打擊一些沒有資質的非法回收蓄電池的工廠作坊,上百人因非法回收、拆解蓄電池以及相關的活動被拘判刑,環保督查力度再次升級!
環保督查來勢洶洶,這一輪動作下來,勢必會迎來新一輪的電池漲價,各位經銷商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視,做好應對準備,合理儲存、回收廢舊電池。
如今的環保督查已經溫和許多,動輒停產的作風也已經開始出現偃旗息鼓的跡象。生態環境部近日專門研究制定《禁止環保“一刀切”工作意見》,并明確嚴格禁止“一律關停”“先停再說”等敷衍應對做法。總的來說,國家打擊鉛酸電池污染的行為是大勢所趨,過去的電池回收市場一直處于缺乏監管的狀態,在當下一步步規范化推動下,市場將朝著健康有序的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