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各位經(jīng)銷商昨天都被“低速電動車產(chǎn)品標準仍處于研究起草階段”的消息刷屏了。由于國家標準從立項到完成的制定周期一般為2年內(nèi),因此許多人對標準出臺的心理預期都在今年的10月份。
但是9月17日,工信部發(fā)布的《關于政協(xié)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第0527號(工交郵電類039號)提案答復的函》(后文簡稱《答復》),明確表示:低速電動車產(chǎn)品標準仍處于研究起草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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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并未明確說明標準將延期出臺,但是我國國家標準制定程序階段劃有9個階段,起草階段只是第三個程序,就算完成起草,從征求意見階段到批準階段,還需要至少3個月的時間。所以今年的旺季,低速電動車產(chǎn)品標準缺席已成定局。
消息一出,有許多經(jīng)銷商詢問小伊,標準延期出臺對行業(yè)來說,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小伊認為,工信部此次發(fā)文,是今年第二次提到低速電動車標準,足以證明國家對行業(yè)的重視。
●從“推進”到“推動” 低速電動車離標準更近一步
今年3月27日,工信部公布了《2018年新能源汽車標準化工作要點》,首次將低速電動車納入了新能源汽車的范疇,承認了低速電動車的產(chǎn)品定位。
在3月份的文件中,工信部是這樣說的:“推進四輪低速電動車標準制定”,而在近日工信部的復函中,工信部的說法是“積極推動該標準制定工作”。
細細推敲,兩次提到低速電動車標準制定,工信部用詞從“推進”變成了“推動”。盡管2017年9月就已經(jīng)流露出國標草案的詳細內(nèi)容,但實際情況是標準落地依舊難產(chǎn),遲遲不見最新動向。此次工信部明確表示正在“抓緊起草”、“積極推動”,意味著行業(yè)離標準又近了一步。
●國標出臺后 低速車將納入機動車范疇
在《答復》中提到,不符合電動自行車強制性標準的,應納入機動車范疇,也就是一旦國標出臺,低速電動車將定性為機動車,需要懸掛號牌、投保險,駕駛人需要有駕駛證。國標出臺后,低速電動車的使用門檻會更高。對于非嚴管地區(qū)的經(jīng)銷商來說,應該抓住國標出臺前的紅利期。
●明確表態(tài) 電動車管理要因地制宜
值得注意的是,在《答復》中還提到“依法應當?shù)怯浀姆菣C動車的種類,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jù)當?shù)貙嶋H情況規(guī)定各地電動車管理”,也就是說要求地方對低速電動車的管理要因地制宜地制定管理政策,并不是讓地方政府對低速電動車一棒子打死。而當下部分地方卻違背了因地制宜的原則,封殺低速車造成老百姓出行困難。
老百姓爭取低速電動車路權
在《答復》中,工信部表示“將按照低速電動車行業(yè)管理工作的有關部署,積極推動該標準的制定工作”,如果地方對低速電動車行業(yè)的管理就是一棍子打死,那還需要制定什么標準呢?可見工信部此次發(fā)文,就是希望地方能夠科學管理,為國家制定標準、管理低速電動車提供好的藍本,應當根據(jù)老百姓實際使用情況,予以低速電動車合法上路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