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今天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相對于上半年一刀切式的嚴抓嚴打,本次條例對電動車做出了很多人性化的規定。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為超標電動車設置三年過渡期!過渡期內超標車上路行駛可懸掛臨時標識,享受與國標車同等路權!
本次北京對電動車不再一刀切并設置過渡期的做法可以看做是對上半年盲目“嚴打”的一次反思,北京尚且為電動車設置過渡期,試問菏澤等地還有什么理由全面封殺電動車?
與北京遙相呼應的南寧近日也審議通過了《南寧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草案)》,這已經是南寧第三次修改相關條例,可以看出當地對電動車出行的重視。南寧電動車管理條例明確提出為超標電動車設置過渡期,過渡期內超標車依然按照非機動車管理。過渡期時間將交由人大常委會繼續深意,報告中指出,“過渡期的設置既要充分考慮到群眾切身利益,也要營造安全、有序、暢通的城市交通環境”,過渡期的期限將參考外地立法,比如5年(衢州)、3年(北京、武漢)、2年(海口)等地的規定。
新國標發布后各地紛紛加快關于電動車管理的立法工作,據商情不完全統計,目前已經有近百個城市正在或者已經制定新的電動車管理條例。雖然各個城市的規定有所不同,但無一例外都為超標車設置過渡期,時間從八年到兩年不等,均超過新國標建議的一年半的時間長度。
而北京、上海等地的過渡期更是給行業釋放出重大的利好信號,未來再有哪個城市搞一刀切,禁止電動車上路無疑就是逆國家方針而行,將遭受群眾輿論的聲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