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市區禁止“三車”上路行駛,一些小作坊企業在二輪電動車基礎上進行加寬、加重,制作出貨用“電動車”售賣。7月5日,石家莊交警在對“三車”進行專項查處行動中,查獲了多輛這種車輛。交警指出,這類貨用“電動車”屬于“拼裝車”,禁止制作、銷售及上路行駛,一經發現將予以查扣。
交警大隊在倉興街與石欒路口處查處“三車”,多輛上路行駛的三輪、四輪電動車陸續被查。這些車行駛過程中有的走非機動車道,有的則進入機動車道行駛。這些車輛均為給各個攤點、小商店送貨的車輛,拉運的貨物包括調料、小吃、蔬菜、飲用水、飲料、工地配件等。
該路口還有多輛送貨的改裝“電動車”駛過,陸續被交警攔停,要求其到路邊接受處理。
種車雖然也是兩輪,但外形要比普通的二輪電動車更長、更寬,后座上安裝了大大的貨架,其中很多還加裝了減震彈簧和擋板,裝載兩百斤貨物不成問題。其中一名改裝電動車的駕駛人說,自己是被人雇來送貨的,并不知道這類車輛也是非法車輛。現在電三輪不能上路了,老板說這車子沒事,不會被查扣的,所以他就騎著這種車輛上路了。
交警現場共查扣各類三輪、四輪電動車,二輪改裝“電動車”及摩托車共11輛。駕駛人卸貨后,交警呼叫拖車前來將這些車輛查扣,并要求車主攜帶相關手續到交警大隊依法依規接受處理。
石家莊交警大隊中隊長王濤表示,按照電動自行車技術規范的國家標準,其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5公里,整車質量不超過55公斤。而這些加寬、加重的二輪電動車,車身龐大、速度快,均為運貨使用,已不屬于“電動自行車”。
石家莊市禁止“三車”上路后,一些小作坊生產這種車輛,目的就是以最便宜的成本多拉貨,但這種比普通電動自行車大出一圈的車輛對其他行人、非機動車和駕駛人本身的安全都構成了威脅。
這種加寬、加重的二輪電動車屬于“拼裝車”,違法上路行駛除將查扣車輛外,還將對駕駛人處以500元罰款。如果駕駛人有機動車駕駛證,駕駛證還將被吊銷。石家莊市交管部門將對各類“三車”及改裝、拼裝車持續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