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運輸部發布《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意見指出,進一步推進交通運輸生態文明建設,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要求到2020年底前,城市公交、出租車及城市配送等領域新能源車保有量需達60萬輛,重點區域的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建成區公交車全部更換為新能源汽車。
交通部:2020年公共新能源車需達60萬輛
意見指出,將加大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輛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車、城市配送、郵政快遞、機場、鐵路貨場、重點區域港口等領域應用,據統計目前國內公共領域新能源車保有量已達40萬輛左右,同時意見還指出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高速公路服務區、機場場內充電設施建設。
為此,交通部在《實施意見》中具體提出了11條意見,規劃了綠色交通基礎建設的范圍和方向,強調要在重點區域沿海港口新增、更換拖輪并優先使用清潔能源,并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車、城市配送、郵政快遞、機場、鐵路貨場、重點區域港口等領域加大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輛應用,責任單位包括運輸服務司、水運局、綜合規劃司、海事局,國家局有關司局等。
此外,《實施意見》重點提到了對柴油貨車的治理,表示會同有關部門淘汰更新一批高排放老舊柴油貨車,研究錯峰運輸方案、實施運輸車輛燃料消耗量限值準入制度,并加速淘汰國三及以下營運柴油貨車、采用稀薄燃燒技術和“油改氣”的老舊燃氣車輛,2020年底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淘汰國三及以下營運中重型柴油貨10萬輛以上,責任單位為運輸服務司和綜合規劃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