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作為風靡一時的摩托車替代品,曾經得到了國家的大力推廣。它滿足了百姓的代步需求,承載著無數人對速度的追求,提高了外賣和快遞的運送效率。如今,一再受限的電動車陷入了尷尬,前方無路可走,后方亦無歸路。
1985年,摩托車開始因其安全性小、污染大等“罪證”,在北京被禁止上路。至上個世紀90年代,“禁摩令”在全國范圍內進入空前激烈的狀態。截至今日,全國148個城市仍然在禁摩。同時,全國反對“禁摩”的聲音從未停止。圖為2012年7月5日,江蘇南京,幾十個騎摩托車的市民穿上印有“尊重憲法,還我路權”等標語的服裝,組成一支摩托車車隊在主城區道路上行駛,反對禁摩。東方IC
上個世紀90年代末,作為摩托車的“替代品”,電動自行車(下文與“輕摩化”電動車統稱為電動車)出現了。1999年5月28日,國內第一部電動自行車的國家標準發布實施,規定電動自行車時速不超過20公里、重量不超過40公斤,但允許“超標但整車合格”。圖為湖北某電動車生產車間內,各種樣式和型號的成品電動車排列著。視覺中國供圖
2002年10月27日,江蘇南京,在電動車及零部件交易會上,一國產電動車廠家請來外國模特現場作秀,引來眾多路人駐足觀看。視覺中國供圖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產品標準應當每隔五年修訂一次。但由于各種原因,我國電動車的老字號“國標”,在17年后的今天竟然仍在使用中。圖為一名外國人騎電動車經過北京長安街建國門段。李三弦/視覺中國
本世紀初,作為新產物的電動車在全國范圍內受到了熱烈的推廣。那時候,快捷、環保、輕便,是電動車誘惑消費者的賣點,并在政府的大力宣傳下一路暢銷。據不完全統計,在短短的5年內,至2005年全國電動車的銷售量已超1000萬輛。中國的“電動車時代”到來了。圖為2007年3月21日 , 寧波當地舉辦電動車展賣會。視覺中國供圖
2008年3月5日,江蘇省郵政公司收到了首批100輛郵政投遞專用電動自行車,標志著江蘇郵政首次為省轄市城區近3000名投遞員配備電動車工作正式展開,江蘇省郵政局將告別“腳踏車”時代。視覺中國供圖
各地政府按照上級指示,還開展了電動車下鄉等活動,并給予購買者相應的補貼。圖為2010年7月15日上午,河南省電動車下鄉啟動儀式舉行。根據政策補貼范圍,農民只要購買中標的電動車,將按銷售價格的13%給予補貼,最高可達260元。視覺中國供圖
2005年8月6日,一輛電動車正加足馬力拉動一輛面包車緩慢前行。當日,一個電動車銷售商場開業,商家采用一輛電動車拉動一輛面包車前行的獨特表演方式,以吸引消費者的眼球。視覺中國供圖
2013年10月19日,江蘇南京,第31屆中國江蘇國際自行車電動車暨零部件交易會在南京國際博覽中心開幕,眾多參展商聘請“電動車模”助銷新品吸引觀眾。視覺中國供圖
2015年6月8日,山東煙臺,當地櫻桃大賽首場比賽舉行,一位果農獲得了金獎,贏得一輛電動三輪車,喜笑顏開。視覺中國供圖
在十幾年間,電動車迅速成為了中國城鎮和農村低收入群體的出行代步必需品。圖為2015年6月6日,海南海口,眾多市民騎電動車經過一處斑馬線。視覺中國供圖
2015年11月9日,山東日照,騎電動車外出的市民在車子上使用了“防風被”御寒。街頭上,各種顏色和樣式的“防風被”成為街頭一道別樣的風景。視覺中國供圖
近年,電動車還成為了外賣和快遞行業的“風火輪”,大大提高了快遞和外賣送貨員的工作效率。據悉,某外賣公司招聘送餐員的門檻之一便是“可駕駛電動車”。圖為2016年4月10日,北京長安街,騎著電動車的外賣人員經過天安門城樓。視覺中國供圖
2013年05月23日,江蘇南京,工作人員騎著電動車運送快遞貨物。視覺中國供圖
在電動車風靡全國的同時,電動車行業也轉向了“輕摩化”。在最初的電動自行車之后,速度更快、質量更重的電動摩托車、電動輕便摩托車也相繼出現,這些不同種類的電動車雖然也有相應的國家標準,但并未得到嚴格的執行。生產廠家缺乏監管,導致不同種類的車速上限幾乎沒有差別,消費者對車速控制的概念也同樣模糊。圖為2013年7月7日,江蘇淮安,一家三口“乘坐”一輛電動車。東方IC
電動車的增多,并未能促使地方政府為電動車輛增設更多的專用車道。對于中國數以億計的電動車主來說,城市道路的交通承載能力本身就有限,而非機動車道又等同虛設,路權更是無從說起。圖為2016年3月2日,鄭州一段200多米長的路段被安裝了兩排護欄,非機動車道的寬度只有一米五,僅僅能通過一輛電動車,為鄭州最窄非機動車道,過往市民和沿街商戶怨聲載道。東方IC
2012年9月3日7時50分左右,山東濟南,在一所小學的校門外,車輛堵得水泄不通,一位家長騎著電動車無法前行。東方IC
2014年2月26日下午,廣東惠州麥地路上,電動車的駕駛者在路上行駛。東方IC
電動車市場的持續升溫,針對電動車的“限令”也開始出現。2002年1月,南寧市首先頒布了電動自行車的禁令,隨后溫州、北京、太原等城市也開始限制電動車上路。圖為2008年6月2日,福州市八一七路上,一輛電動車從“限摩限電”禁行橫幅前騎過。視覺中國供圖
2011年3月,公安部、工信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四部委下發的一道通知,要求限期在用“超標”電動自行車通過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等方式進行淘汰。但是,判定是否“超標”的標準,仍是1999年出臺的過時的電動車老國標。圖為2010年8月9日,福州興權路口掛上分步驟淘汰電動車的條幅。東南快報-東方IC
《通知》還首次提出,在全國范圍內對電動車實行登記管理。要求各地警方認真核查電動車的整車質量、最高車速等是否符合國標。對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按照非機動車注冊登記。圖為前來為電動車報牌的車主在福州鼓樓區電動車報牌點填寫表格。視覺中國供圖
與此同時,《通知》還認同電動車“帶牌銷售”等方式,并提出以此為標準,查處電動車無牌無證上路行駛、占用機動車道行駛、超速行駛、逆向行駛、違法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圖為2010年4月9日,福州,為了不讓電動車走機動車道,志愿者大媽弓起身體,擋在路上。視覺中國供圖
2010年4月2日,海南海口,博鰲亞洲論壇年會召開前夕,海口交巡警支隊在市區事故多發路段執勤,開始整治電動車等車輛。視覺中國供圖
2013年8月10日,杭州,當地交警對電動車擅自加裝遮陽傘以及違法載人等行為進行處罰。浙報集團-東方IC
2014年9月1日,陜西西安南稍門,當地交警對電動車帶人開出罰單。視覺中國供圖
作為國家準許生產和銷售的交通工具商品,電動車卻遭遇了使用的限制,甚至會被沒收和銷毀。近幾年,被查扣的摩托車、電動車堆積如山,形成的“墳場”景象也經常見諸報端。圖為2015年10月18日上午,廣東深圳的一處扣車場。東方IC
2016年3月底,深圳頒布了史上最嚴的“禁摩限電”指令。深圳交警在10天內共查扣了17975輛電動車,拘捕了874人。圖為2016年4月5日,廣東深圳,攝影師實拍廣東深圳市南頭檢查站旁邊扣車場,從橋上向下望去,車輛堆積場面壯觀。視覺中國供圖
為何電動車再次遭到嚴格禁止?各地政府給出的理由皆是“交通事故頻發”。2016年4月5日,深圳交警在媒體會上對交通事故數據進行了分析,稱涉及電動車的各類交通事故的人員傷亡率明顯高于其他交通事故,危害性較高,其中,2015年深圳涉及電動車的交通事故共造成人員死亡114人,占總死亡人數431人的26.45%。圖為2015年12月30日,廣東江門,全市銷毀7000余輛超標電動車。據悉,2016年1月1日起江門市禁超標電動車(含已登記上牌的)上路行駛。鄭俊彬/南方都市報/視覺中國
2016年4月11日,北京長安街及其延長線等10條道路,除自行車外,禁止其他非機動車通行。據悉在禁令實施首日,交管部門共在十條大街設置宣傳卡控崗64處,對違反“通告”規定的車輛進行糾正,同時允許電動自行車在禁行路段的便道上“推行”,但不能“騎行”。視覺中國供圖
中國底層的“二輪車”車主們先是失去了摩托車的使用權,又無法真正享受公共交通體系的便利,如今連僅有的電動車也面臨著窮途末路。圖為2015年9月1日,杭州中河路體育場路口,當地交警武林支隊對道路上行駛的電動車進行集中嚴查,一天查扣654輛,車輛堆積如山。東方IC
然而,在平均1.5人擁有1輛摩托車的臺灣,針對車輛的禁令從未下達過,而是在不斷征求民意后增設摩托車專用道,并加強對摩托車駕照考取的管理,因此摩托車仍然是臺灣民眾最熱衷的交通工具。圖為2014年11月13日,實拍臺北街景,上班族穿雨披騎車行駛,井然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