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鄭先生在擁有齊全合法手續的情況下,在杭州市區內駕駛摩托車,被下城區交警支隊以無法可依的禁摩理由,強制扣留機動車。
隨即一紙狀書將下城區交警支隊和杭州市公安局告至下城區人民法院!
10月24日上午開庭。開庭結果,因交警部門無法出示扣留機動車及禁摩條例的法律依據。庭下調解賠償騎士鄭先生人民幣一萬元。有點法制得味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