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廣東推動部門聯動,構建電動自行車聯動監管機制,深入推進電動自行車專項治理工作。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省新建電動自行車庫(棚)754個,新建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8019個,清理涉及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建筑13239棟,清理涉及違規充電電動自行車場所11174處,清理違規停放、充電電動自行車49964輛。
在推行牌證管理制度方面,相關部門研究改進和完善廣東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管理工作,加強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管理,推行全省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制;出臺《進一步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的意見》,嚴格和規范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和使用監管措施。同時,針對近年來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和火災事故接連發生的實際,全省部署開展打擊非法拼裝改裝電動自行車專項行動,組織各地治安、交管、消防等警種聯動,對轄區電動車回收、改裝單位,電動自行車修理場所,開展全面徹底排查,并登記造冊,嚴打違法改裝電動自行車,違法銷售二手電動自行車等違法行為。
由于電動自行車配套使用的充電器沒有在產品明顯位置標識“禁止在雨水潮濕地方充電”的警示語,一些電動自行車使用者在雨水潮濕地方充電導致觸電,甚至傷亡。經行業調查發現,這種標識性缺陷是前些年來全國電動自行車充電器的“通病”。
廣東省電動車商會從今年5月份開始至年底進行全行業全方位的自查自糾和監督檢查,發動省內8家電動自行車龍頭生產企業率先開展守護消費安全的“零容忍”召回活動,截至目前已召回近300萬臺電動自行車充電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