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上午,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對《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簡稱《修正案草案》)進行分組審議。近年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部門規(guī)章相繼修改,“放管服”改革和機構改革深入推進,我省實施辦法的部分規(guī)定存在與上位法不一致、與改革要求不適應的情況。同時,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fā)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審議中,多名委員認為,實施辦法的修正有一定的必要性。
應加強對摩托車司機的培訓和管理
《修正案草案》規(guī)定:“禁止行人、非機動車、摩托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機動車進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經營管理者應當在高速公路入口處設置禁行車輛的標志。高速公路經營管理者發(fā)現禁行車輛及行人進入高速公路的,應當予以勸阻;勸阻不成的,應當及時向高速公路管理機構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告。”
梁肇洪委員認為,平時在高速上開車,如果有摩托車在高速公路上的話,會很不安全。“這個也不要一刀切。如果有一些特殊情況需要上高速,可以去到相關部門備案批準后進行,在交警的指揮或有安全保障的情況下進行。”
到場列席的湖南省交警總隊相關人員介紹,目前我省高速公路多為雙向四車道、單向兩車道。若有摩托車上高速,將占用一個車道,若發(fā)生交通事故,將容易造成交通堵塞。
“現在的摩托車裝備,安全措施都比較完善。”毛鐵委員表達了自己的觀點。他認為,現在很多旅游景點吸引了很多人騎摩托車前往。“摩托車為什么不安全?是因為騎摩托車不需要考駕照。如果騎摩托車跟開車一樣要通過考試,將增強騎行人員的交通規(guī)則意識,從而進一步保障道路安全。”毛鐵認為,可以為摩托上高速設置相應條件,盡量不要一禁了之。
“摩托車上路的問題,是完全禁止還是科學疏導規(guī)范,確實是我們面臨的一個問題。”石瀟純委員認為,摩托車上路發(fā)生交通事故,如果是司機個人素質導致的,那就不是簡單的禁摩的問題,而是應加強對摩托車司機培訓和管理的問題。
未滿12周歲擬規(guī)定不得坐副駕駛座
近年來,客危重點車輛疲勞駕駛等由來已久的交通安全瓶頸難題、交通安全隱患問題以及新興的交通業(yè)態(tài)與現有法規(guī)體系之間的不適應,一定程度上導致了湖南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被動局面。
多名委員認為,針對此類情況應作出相關規(guī)定。《修正案草案》規(guī)定,“連續(xù)駕駛機動車達到四小時的,應當停車休息,休息時間不得少于二十分鐘。駕駛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車輛、班線客車、包車客車、旅游客車或者校車,在二十四小時內累計駕駛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晚十時至次日晨六時連續(xù)駕駛時間不得超過兩小時。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八十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六十公里,大中型載客汽車晚十時至次日晨六時在高速公路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八十公里。道路限速標志、標線標明的速度低于上述規(guī)定速度的,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車輛、大中型載客汽車行駛速度不得高于限速標志、標線標明的速度。”
《修正案草案》還增加一條,“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員應當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帶,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應當按規(guī)定佩戴安全頭盔。駕駛人應當督促乘坐人員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帶、佩戴安全頭盔。機動車駕駛人不得安排未滿十二周歲未成年人乘坐副駕駛座位。”
“這一條款很重要。但到底是規(guī)定年齡好,還是規(guī)定身高好?”柳秀導委員認為,兒童之所以不能坐副駕駛座,是因為個子瘦小,安全帶不起作用。“現在營養(yǎng)條件好了,有一些12歲的孩子個子很高了,不讓他坐前面而是坐后面是否合適?我認為,按身高來規(guī)定,操作性更強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