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灣路(海虹路口至御海路口)、新城路(海虹路口至御海路口)每日22時至次日7時限制4.5噸以上(含)大貨車通行。海螺一路、春光路每日0時至24時限制4.5噸以上(含)大貨車通行。
燃油二輪摩托車、三輪摩托車、貨運車輛限行區域有以下四個區域:
限行區域一:鳳凰路海虹路口起至下洋田全段及路網覆蓋區域;御海路全段及路網覆蓋區域;新城路全段及路網覆蓋區域;三亞灣路全段及路網覆蓋區域;光明路全段及路網覆蓋區域;勝利路全段及路網覆蓋區域;勝利路建港路口至建港路解放路口路段;解放路全段及路網覆蓋區域;榆亞路解放路口至榆亞路狗嶺路口路段及路網覆蓋區域;狗嶺路全段及路網覆蓋區域。以上路網形成的交通閉合區域內所有主次干道、支路和胡同里巷均包含在限行范圍內。
限行區域二:迎賓路學院路口至海月廣場路段及路網覆蓋區域;學院路迎賓路口至荔枝溝路路口路段及路網覆蓋區域;荔枝溝路鳳凰路路口至學院路口路段及路網覆蓋區域;海螺一路全段及路網覆蓋區域。以上路網形成的交通閉合區域內所有主次干道、支路和胡同里巷均包含在限行范圍內。
限行區域三:育新路鳳凰路路口至育秀路口路段及路網覆蓋區域;育秀路全段及路網覆蓋區域;三亞動車站站前廣場區域內所有道路;海潤路鳳凰路路口至高架橋路段及路網覆蓋區域。以上路網形成的交通閉合區域內所有主次干道、支路和胡同里巷均包含在限行范圍內。
限行區域四:鹿回頭片區內所有主、次干道,支路、胡同里巷所有道路。
限行車輛類型及時間:
4.5噸以上(含)貨運車輛:每日6時30分至22時,限制4.5噸以上(含)各類型貨運車輛(已核發通行證的供電、供水、污水處理、石油天然氣供應、重大工程建設等應急救援車輛除外)進入限行區域道路通行。
4.5噸以下貨運車輛:每日7時至9時及17時至21時,限制4.5噸以下中、小型貨運車輛(不包括皮卡車和4.5噸以下新能源貨車)進入限行區域道路通行。
燃油二輪摩托車、三輪摩托車:全時段禁止進入限行區域道路通行。
由電力驅動的二輪摩托車(電動二輪摩托車、電動二輪輕便摩托)允許在限行區域內行駛,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必須在非機動車道行駛,無非機動車道的道路,靠右行駛。
特殊應急保障車輛通行包括:管理供電、供水、污水處理、石油天然氣供應、重大工程建設、物資保障、平價菜保供運輸等特殊應急保障車輛的單位,可與三亞交警支隊申請領取通行證,根據指定時間和路線通行。警用摩托車,工商、稅務、綜合執法等單位稽查、巡查并噴涂標識的具有合法手續的執法專用摩托車,經三亞市公安局批準的并噴涂統一標識的具有合法手續的特種行業專用摩托車,暫不受本通告的通行限制。
三亞交警提醒,違反通告進入限行區域及路段行駛的燃油二輪摩托車、三輪摩托車、貨運車輛,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海南省實施 辦法》等相關規定,對機動車駕駛人處100元罰款、駕駛證記1分的處罰,有其他交通違法行為的一并處罰;有強行沖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檢查崗,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新的限行通告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2021年1月27日發布的《三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關于恢復主城區道路摩托車輛及各類型貨運車輛限行的通告》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