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問,在這樣的環境下,國內的摩托車產業如何反超,如何超美趕日?
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第五條第十一款,正三輪摩托車使用12年,其他摩托車使用13年,意味著,摩托車無論車況如何,只要達到13年的時間,就不允許上路行駛。很多地區甚至將報廢年限縮短到了11年。
本以為去年出臺的年審新規會對摩托車友好一點,但也只是將年審周期由10年上線檢驗2次調整為第六年、第十年檢驗兩次而言,幾乎無關痛癢。
很多人調侃,為什么國產摩托車的質量不行,那是因為質量造的再好也沒用,因為到了年限一樣是強制報廢。
如果是幾千塊的摩托車,13年的使用也幾乎該報廢了,但是如果是幾萬塊甚至幾十萬塊的進口摩托車,13年報廢未免有些太可惜,這些高檔摩托車的用料扎實,配件品質出色,13年的時間根本達不到它的設計壽命,更何況很多人買摩托車完全是為了收藏,跑的公里數不多,到了13年就要強制報廢,任誰也會心疼。
摩托車強制13年報廢的規定,最早還要追溯到80年代,1986年在國家經委、計委的牽頭下,車輛報廢標準新規定頒發,其中規定摩托車13年報廢。
80年代,國產摩托車生產水平低,質量參差不齊,法律法規也不完善,實施13年報廢確實沒什么問題,超過13年的摩托車,因為零部件老化,超出了設計壽命,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但是,目前不管是國產摩托車還是進口摩托車,技術水平進步明顯,質量穩定性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于是,摩托車面臨著“明明一切狀態正常,偏偏政策上認定報廢”的尷尬處境。
隨著禁摩令的開展,國內的摩托車已經逐漸從代步工具,慢慢變成了玩樂型的工具,許多大排量摩托車無法物盡其用就被強制報廢,嚴重影響了大排量摩托車的市場價值。性能再好、品牌力再強的摩托車超過了10年車齡都將無人問津,無疑造成了極大的資源浪費。
目前來看,摩托車13年強制報廢,這個最早開始于80年代的規定,已經到了做出調整的時候了,一旦取消或放寬強制報廢規定,一定程度上會重塑大排量摩托車市場價值及其背后消費,國內的摩托車產業,也將真正迎來突破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