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安:【關于集中整治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的通告】(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2012年5月1日):5月1日至15日,請擁有電動自行車及無號牌、異地號牌、報廢摩托車的車主和駕駛人立即對上述車輛自行妥善處理。16日起將開展全面整治,請廣大市民不購買、不駕駛、不乘坐電動自行車和無號牌、異地號牌、報廢摩托車。
@珠海公安5月1日17時12分發布這條微博并附上通告,6分鐘后再轉發并且@了包括@南都珠海在內多個媒體。@南都珠海即時轉發并且提問:“交警給了半個月緩沖期,你家的摩托、電單車,打算怎么處置?”,這條微博立即吸引了眾多微友留言評論和轉發,成為微博上關于珠海的多日來最熱門話題。
微友建議“有條件上路”
話題一出,微友的態度是支持還是反對馬上明顯顯現。支持派微友@我系J臣認為,工商應首先介入,取諦摩托和電動車銷售點和維修點。作為警方,應建立多警種聯動機制,如只憑交警通過突擊執法,效果可以預見。
當然也有不少微友有不同意見,微友@墨風2012也說既然老百姓需要這種交通工具,為什么不加強管理,給以上牌?
也有中間派,@ Hoverlee163出了一個“電動車要考牌”的點子,他建議“處于對電動車行駛安全的考慮,應設立門檻:電動車手們很多都不看路,可否考慮考牌制?”
中間派微友一出現,馬上有許多微友提出了類似的看法。不過建議歸建議,也有微友指出目前其實珠海的法律有規定就應該落實。@永恒之光- Aristarchus- C hou說“有立法和條例當然要認真執行。(如果要讓電動自行車有條件限制上路)需請珠海市人大和政府修改條例。”
交警部門說法也差不多,據交警部門向南都記者介紹,禁止未經登記和經濟特區外號牌的摩托車在道路上行駛是根據《珠海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九條、第十條的規定而來,交警部門也只能嚴格執法。交警部門表示,近期珠海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違法上路行駛現象有所反彈,涉及交通事故有所上升,這才決定展開全市首次多部門聯合整治。
“選擇性排除”政策遭質疑
市民@ M r_Y未央殿從另一個角度提出了另外一個觀點,他說:“治理交通秩序考驗的是交通部門的治理能力,而不應(通過政策)選擇制度性的排除或逃避。是該檢討這個政策了。”
說到“治理能力”這個話題,市民也有話說。@當立和@珠海肥牛都提到了當年斗門整治三輪車進城的經驗,@珠海肥牛說“(當年)先是禁手扶拖拉機入城區再禁三輪摩托車,現在除凌晨后有三輪車到批發市場拉貨,白天基本不會出現在城區里。”治理交通秩序如果像微友所說的分批分步驟處理,會否像@當立說的“沒有解不開的結”呢?
在繼續討論中,無論支持禁止電動車、摩托車還是反對禁止的微友,顯然真正最關心的是交通秩序與自己出行方便與否,@ H eliosC han在評論中提到“不知道能堅持多久?”,就怕一場整治下來是嚴打一陣風,怕就怕最后禁了摩托卻整治不好交通秩序。
記者走訪
“真要嚴查,快遞時間將大大延長”
查電動車這次動真格了?不少家有電動車的市民表示憂慮,稱近期將減少騎電動車外出的頻率,觀望一段時間看情況如何。也有市民認為,此前交警部門也經常查電動車,只要自己機靈點應該不會有事。而市區內部分快遞、送水、送氣、送外賣等行業經營者則表示不滿,認為此舉將令自己的生意“沒法做”。
家住翠花苑的吳先生家中有臺電動自行車,他表示,以前在仁恒星園十字路口經常有交警查電動車,但只要自己“醒目”點,遠遠看到交警就繞行,所以近三四年來一直沒有被抓到過。但這次風聲似乎比較“緊”,自己決定暫時觀望。康大燃氣翠微店老板則氣憤地表示,以后生意“沒法做了”,他稱近兩年店里已被收繳2臺電動車,如今又要嚴查,以后送氣莫非只能半夜去送?而申通公司前山分部一快遞員告訴記者,目前快遞行業送貨都是使用電動車,若是真要嚴查,那以后快遞的送達時間將大大延長。
數字
非法上路摩托車:約7萬輛電動自行車:約2萬輛
截至2012年2月,珠海市注冊登記可合法上路的摩托車共36469輛,其中市區(香洲區)只有2622輛。預計全市現有摩托車2015年基本全部達到報廢期,合法的摩托車保有量逐步減少。但經調查,珠海全市約有7萬輛非法上路行駛的摩托車,其中無牌無證約5.5萬輛,異地號牌約1.5萬輛。無牌無證、異地號牌摩托車68 .6%分布在斗門、金灣、高欄港等西部地區;主城區占31.4%,主要分布在拱北口岸、夏灣、前山、南屏、灣仔、金鼎、唐家等區域。近兩年電動自行車數量略有上升,現在全市約有電動自行車2萬輛,其中市區約1.5萬輛,西部地區約0.5萬輛。
通告解讀
時間地點:
整治時間從2012年5月至10月,整治的重點區域為珠海大橋以東地區。交警部門希望家有電動自行車及無號牌、異地號牌、報廢摩托車的車主在5月16日以前妥善處理相關車輛。
關鍵詞1多部門聯合執法
和以往的整治不同的是,此次整治將成立聯合執法組,以拱北、香洲、南灣、金唐片區為單位,分為4個整治小組,包括交警、巡警、治安、城管、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綜治等多個部門人員參加。聯合執法組將采取多種措施,通過大規模、大范圍整治和小范圍靈活整治相結合等方式,遏制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違法上路行駛勢頭。
關鍵詞2阻礙執法將治安拘留
此次整治給相關車主留下了半個月時間的緩沖期,5月1日至5月15日內,擁有電動自行車及無號牌、異地號牌、報廢摩托車的車主和駕駛人可對上述車輛自行妥善處理。從5月16日起,公安交警部門將對仍違法上路行駛的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一律查扣、從嚴處理。執法過程中,凡拒絕、阻礙執法機關依法行使職責的,將處以治安拘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因拒絕、阻礙執法造成交通事故、財產損失、人員傷亡及其他后果的,由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
采寫:南都記者汪雯
(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