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歐洲議會以643票贊成、16票反對、18票棄權,通過了一項與摩托車相關的議案。
該議案的內容大體為,2016年開始,強制所有新生產的、道路(On Road)使用的大型摩托車(排汽量125cc 以上)都必需標配ABS剎車系統,產品定義還包括了踏板車、三輪車和四輪摩托車。至于小型摩托車是否也需要有類似ABS或者是組合式的剎車系統,歐洲議會還將繼續研究直至至于報告完成,初步預計是在2019年開始實施。
另外,目前已經實施的歐3排放標準,到2016年開始,將采用對一氧化碳、碳氫化合物和氮氧化物等排放物有更嚴格要求的歐4排放標準;議案還同時確定了到2020年實施進一步嚴格的歐5排放標準,歐5的排放標準除了對氮氧化物有更高的限制之外,還加入了之前一直沒有的、關于對非甲烷碳氫類化合物排放的新限制。
其他方面的新規定,包括啟動了發動機之后,前大燈需自動點亮;分階段在車輛中安裝先進的車載收集、診斷系統,便于監測故障和獲得排放的原始數據;此外,還廢除了以前的一項、關于允許歐盟成員國限制最大輸出馬力100匹以上的摩托車等等。
這份議案,還需要歐盟的各個成員國批準才可正式實施。議案的影響預計不僅僅是在歐洲,還將讓全球的摩托車行業,特別是在產品的開發、設計上,產生了重要的引導。
下圖:BMW 早前已經宣布,將在2013年起,全部產品都將標配ABS剎車系統(參考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