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商務部等國家五部委《關于進一步規范汽車和摩托車產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產出函[2012]318號),現將2014年汽車和摩托車出口資質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出口資質的生產企業應具備的條件
(一)汽車、摩托車生產企業應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具備有效的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認證)。
(二)低速汽車生產企業應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
(三)非公路用兩輪摩托車生產企業應具備有效的ISO9000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獲得國家推行的自愿性產品認證或相關國際認證。
(四)全地形車生產企業應具備有效的ISO9000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獲得相關國際認證。
(五)所有產品類別的生產企業須具備與出口保有量相適應的維修服務能力。
二、分類管理
(一)商務部等國家五部委依據對生產企業上報的境外售后維修服務網點的審核情況、企業出口規模,對生產企業出口授權實行分類管理。
符合出口資質條件的生產企業,可根據自身所屬企業分類,授權一定數量的出口經營企業(含企業集團所屬的進出口公司)出口本企業的產品;雙方須在授權約定中對出口產品的質量保證、售后服務等連帶法律責任予以明確。
(二)2014年汽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分類管理標準
1、汽車生產企業
一類企業(可授權出口經營企業7家):境外售后維修服務網點達到50個;且年出口(2012年出口量或以2013年上半年所折算的全年出口量,下同)達到10000輛的乘用車、載貨車、低速汽車生產企業,年出口達到2000輛的大中型客車生產企業。
二類企業(可授權出口經營企業5家):境外售后維修服務網點達到10個;且年出口達到2000輛的乘用車生產企業、年出口達到1000輛的大中型客車生產企業、年出口達到5000輛的載貨車、低速汽車生產企業。
三類企業(可授權出口經營企業3家):境外售后維修服務網點達到5個;且年出口達到500輛的乘用車生產企業、年出口達到200輛的大中型客車生產企業、年出口達到1000輛的載貨車、低速汽車生產企業。
四類企業(可授權出口經營企業1家):不滿足第一、二、三類企業要求,但建有境外售后維修服務網點的汽車生產企業。
2、摩托車(含非公路用兩輪摩托車、全地形車)生產企業
一類企業(可授權5家出口經營企業):境外售后維修服務網點達到10個,且年出口達到100000輛的摩托車和非公路用兩輪摩托車生產企業;境外售后維修服務網點達到5個、且年出口達到10000輛的全地形車生產企業。
二類企業(可授權3家出口經營企業):境外售后維修服務網點達到5個,且年出口達到10000輛的摩托車和非公路用兩輪摩托車生產企業;境外售后維修服務網點達到3個,且年出口達到5000輛的全地形車生產企業。
三類企業(可授權1家出口經營企業):不滿足第一、二類企業要求,但建有境外售后維修服務網點的摩托車生產企業。
對于同時生產多種汽車或摩托車車型的企業,以其可授權出口經營企業最多的汽車或摩托車車型為參照標準,確定其所屬企業分類。
(三)2014年起,未建有境外售后維修服務網點的生產企業不得授權或自營出口。
三、汽車、摩托車生產企業申報需提交的材料
(一)填報完整的申領出口許可證條件企業名單申請表(見附件1、2);
(二)海關報關單復印件等出口證明材料;
(三)境外售后維修服務網點及境外設廠總體情況說明;
(四)填報完整的網點及境外設廠情況表(見附件3,4);
(五)《企業境外投資證書》(復印件)、售后維修服務委托代理協議(復印件)等境外售后維修服務網點證明材料(網點數量在5個以上的,只需提供企業最大5個網點證明材料);
(六)非公路用兩輪摩托車生產企業、全地形車生產企業提供有效的ISO9000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復印件、出口國家及市場的相關國際認證證書復印件。
以上材料需報送紙質件,申請表、網點及設廠情況表需報送電子版。(填表說明詳見附件5)
四、申報流程
(一)各有關汽車、摩托車生產企業務必于9月14日前將申報材料(紙質件一式兩份和電子文檔)報送至市外經貿委機電科技產業處。
(二)我委將嚴格初審企業申報資料,并視情況與重慶海關進行溝通,將企業相關材料和匯總表報送商務部,商務部將會同國家五部委擬定2014年度《符合申領汽車和摩托車出口許可證條件企業名單》,于10月公示下一年度《符合申領汽車和摩托車出口許可證條件企業名單》,并于12月正式發布在商務部產業司網站上。
五、其他事項
(一)企業應完整、準確地填報本企業及其授權出口經營企業進出口經營權代碼和海關注冊編碼等資料,并進行復核,保證其準確性和真實性。
(二)提醒各企業注意切忌虛假申報境外售后維修網點情況。2012年,商務部曾委托我駐外使領館經商處對部分國家網點的真實性進行了核查,發現存在實地核查無網點、電話無法接通、將不具備維修能力的辦公室和備件庫作為網點等虛假申報的情況。2013年,商務部將進一步加大核查力度,一旦確認企業存在虛假申報情況,將按照318號文規定,暫停或取消其從事汽車或摩托車出口資格。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鐘華韓超
電 話:89019267
電子郵件: cqjdb2013@163.com.cn
特此通知。
附件:1.符合申領汽車出口許可證條件企業申請表 (★★http://i2.hexunimg.cn/2013-08-21/157293680.doc)
2.符合申領摩托車出口許可證條件企業申請表
3. 企業境外售后維修服務網點情況表
4. 企業境外工廠情況表
5. 填表說明
201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