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東森新聞網報道,下次點菸(煙)前請先等等,臺“立法院交通委員會”12日初審“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草案,未來汽機車駕駛人行駛道路,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或是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之行為者,可處新臺幣600元罰鍰。
提案修法的“立委”丁守中對此表示,“部分機車騎士在行駛或紅燈暫停時吸菸,不僅造成空氣污染,綠燈啟動時菸灰順勢飄向后方,不但造成周遭騎士困擾與危險,隨手丟棄菸蒂更造成環境污染。”
丁守中還引用“環保署”委托臺灣“經濟研究院”統計數計,發現高達84%民眾反對汽機車行進間的吸菸行為。另外,很多地區也立法規范此類行為,為了保障用路人健康并與國際接軌,因此提案修法。
剛轉任“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組長方仰寧表示,未來若是點燃香菸,不論是手夾或口吸,只要產生菸灰、對他車產生行車安全威脅,就構成處罰要件。另外,交警在路口或路段值勤時看到,可依職權攔停告發,也接受民眾照相檢舉。
提案修法的“立委”丁守中對此表示,“部分機車騎士在行駛或紅燈暫停時吸菸,不僅造成空氣污染,綠燈啟動時菸灰順勢飄向后方,不但造成周遭騎士困擾與危險,隨手丟棄菸蒂更造成環境污染。”
丁守中還引用“環保署”委托臺灣“經濟研究院”統計數計,發現高達84%民眾反對汽機車行進間的吸菸行為。另外,很多地區也立法規范此類行為,為了保障用路人健康并與國際接軌,因此提案修法。
剛轉任“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組長方仰寧表示,未來若是點燃香菸,不論是手夾或口吸,只要產生菸灰、對他車產生行車安全威脅,就構成處罰要件。另外,交警在路口或路段值勤時看到,可依職權攔停告發,也接受民眾照相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