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經國務院批準,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發布了《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5年修訂)》(下簡稱《指導目錄2015》),自4月10日起施行。整車合資被劃入到限制外商投資產業目錄中,而對于之前頗具爭論的汽車整車合資股比之爭,有了明確定論,《指導目錄2015》指出, 汽車整車、專用汽車和摩托車制造:中方股比不低于 50%。
3月17日上午商務部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通報了關于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修訂情況。他指出,《指導目錄2015》對外商投資的限制大幅減少。
據介紹《指導目錄2015》主要政策導向和變化是:
一是積極放寬外資準入。通過修訂目錄大幅減少對外商投資的限制。此次修訂后,總條目423條,比2011年版目錄471條減少了48條。其中,限制類條目減少41條,鼓勵類和禁止類條目數量基本穩定,分別減少5條、2條。開放力度是歷次修訂中最大的一次。
二是轉變外資管理方式。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減少目錄中“限于合資、合作”規定。“限于合資、合作”條目數從2011年版的43條減少到15條,“中方控股”條目數從2011年版的44條減少到35條。
三是調整優化經濟結構。鼓勵外商投資現代農業、高新技術、先進制造、節能環保、新能源、現代服務業等領域,承接高端產業轉移。鼓勵外資在研發環節投資,推動引資、引技、引智有機結合。鼓勵類條目原則上不做刪除,以保持政策連續性、穩定性和可預期性。
四是進一步增強透明度。刪除舊版目錄中的“國務院專項規定或產業政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的兜底條款,將限制、禁止類中原“國家和我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規定限制/禁止的其他產業”規范為“國家法律法規和我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規定限制/禁止的其他產業”;所有外資股比規定均在目錄中列明,允許類條目不再保留外資股比限制。
而在汽車整車、專用汽車和摩托車制造方面,首先,《指導目錄2015》指出,中方股比不低于 50%,同一家外商可在國內建立兩家(含兩家)以下生產同類(乘用車類、商用車類、摩托車類)整車產品的合資企業,如與中方合資伙伴聯合兼并國內其他汽車生產企業可不受兩家的限制。
其次,《指導目錄2015》與《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1年修訂)》有所不同,將鼓勵汽車制造業項目從交通運輸設備類項目中提出,單獨成為第十九項鼓勵內容。
另外,汽車電子裝置制造與研發作為鼓勵外商投資項目,將其中嵌入式電子集成系統的限于合資、合作限制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