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建的處罰通知單。
“我真冤,騎電動三輪車送快遞,我的C1駕照竟被扣了24分!”這幾天,這件事發生在了濟南的快遞員劉建身上。對此,濟南歷下交警的執法依據為:劉建所駕駛的電動三輪車屬于摩托機動車,駕駛人須持D照本且須掛牌行駛。但這一處罰對三輪車駕駛者來說,是一個無解的套:2009年濟南將電動三輪車劃為機動三輪車,但大量在售的電動三輪,不在國家工信部《車輛生產企業和產品公告》中,根本無法掛牌上路。
車主委屈:滿大街無牌三輪咋單罰我?
16日下午5點,省城的快遞員劉建在歷山路與山大南路交叉口的西北角一帶,等顧客來收快件:“一輛交警執法車停在路邊,交警上來就問有沒有證,緊接著就拔下了我的車鑰匙。”
一聽說查證,劉建趕緊把自己的駕駛證、身份證、電動車質量合格證、購買票據等向交警展示。“交警稱,電動三輪車屬于摩托車,駕駛人得有D照駕駛本,而我是C1照本,屬于證駕不符;還說我未上牌照,開了罰單然后把車拖走了。”劉建說。
17日一大早,劉建就拿著罰單去濟南市歷下區交警大隊辦理相關處罰事宜。但處罰結果卻讓他大吃一驚,“要扣24分,并繳400元的罰款。”劉建稱,工作人員告知自己違反了兩項交通規則,“一是證駕不符,扣12分;二是車輛未上牌照便上路行駛,扣12分。”
面對駕照扣24分的處罰,劉建倍覺委屈。自己入行不久,剛花了3000元買了一輛電動三輪車,“濟南滿大街都是電動三輪車,他們是不是都該被處罰?這讓我們以后還怎么拉貨送快遞?”因對判罰結果有異議,劉建尚未接受處罰,并表示將申請行政復議。目前,其電動三輪車仍被歷下區交警部門扣押。
交警依據:證駕不符 三輪未掛牌照
“駕駛機動摩托車須持D照駕駛證。當事人持C1證駕駛,其行為已構成證駕不符。”濟南市歷下區交警大隊的工作人員稱:按照相關規定,當事人的電動三輪車為摩托機動車,“機動車未掛牌便上路,自然違法。”
工作人員所指“規定”是2009年濟南市公安局、交通局等七部門出臺的《關于進一步加強三輪車管理的通告》。通告中將電動三輪車劃為機動三輪車一類;違反該通告的,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予以處罰。山東舜啟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友震稱:電動三輪車是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法律尚未作明確規定,“一般最高時速超過2 0 km、自重超過40kg的電動助力車都會被劃入摩托機動車范疇。如此,駕駛人須持有D照,也應掛牌。”
21日,由于車輛被扣,記者并未看到劉建的電動三輪車。“跟我同事這一輛差不多。”劉建指了指其身邊的這輛快遞車。劉建稱,電動車買來后還需要改裝加上車篷。記者抬車試了試重量,粗估應在50kg以上,遠超40kg的標準。至于時速,劉建本人也承認遠高于20km。“扣車、扣分、罰款符合法律規定。當事人若對此有異議,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濟南市歷下區交警大隊的工作人員表示。
行業尷尬:能掛牌的工信部只準七款
劉建道出了自己的委屈:“不是我不想掛牌,是根本無法掛牌。”劉建當初買車時,也曾專門到車管所咨詢過,得到的回復是無法掛牌。濟南市歷下區車管所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如果車輛型號未列入國家工信部所公布的《車輛生產企業和產品公告》里,該車便無法掛牌。記者查閱國家工信部官網公布的歷次《車輛生產企業和產品公告》發現:自2014年下半年起,工信部才開始逐步將電動三輪摩托車列入相關產品目錄中。目前,在列品牌仍稀少,僅有七款電動正三輪摩托車。
市場上的電動三輪車品牌中,多數如同劉建購買的“雅馬哈”一樣不在名錄內,卻又屬于機動車;而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不掛牌便無法上路。照此推論,除工信部認可的七款電動三輪車外,大多數在濟南不能上路。但現實生活并非如此。放眼濟南大街小巷,遍布電動三輪車蹤跡。它因車體小、價錢低、拉貨載客方便,深受工薪市民歡迎。22日8時,記者站在和平路與山大路交叉口數了數,20分鐘內有三四十輛電動三輪車經過。
“一個月一般能賣100多臺,大店能賣兩三百臺,拉貨、干小買賣的,都喜歡買這車。一天就用一塊多錢的電,非常省錢。”天橋區電動車批發市場的電動車商王經理稱,自己兩個店的電動三輪車銷量不錯。當被問及能否掛牌時,王經理稱,電動三輪車無需掛牌,“都掛不上牌,騎的時候躲著點交警就行。”
死胡同:工商準賣 工信部不準掛牌 交警只管罰款
除了劉建,不少快遞員也表示曾遭遇到類似處罰。為此,他們甚至總結出經驗之談。“少去經十路上的大路口,那里最有可能被罰,”“遠遠看到交警,就盡量躲,”“被交警逮到,一定說好話,求交警罰款但別扣車。”
濟南一號店的快遞員老李稱,電動三輪車被查,有很大的運氣因素,“逮到了就認罰,態度還得好。”為驗證老李的“運氣說”,記者于22日8點40分至8點50分在歷山路與解放東路交叉口進行驗證。當時,恰有一名巡邏交警在此執勤。8點40分,該路口東西方向紅燈亮起,一分鐘不到,路口便聚集了十多輛未掛牌且不知名的電動三輪車。該名交警未予以處罰,一輛三輪車甚至與交警擦身而過。
此外,劉建更加不解:機動車產品目錄沒有,不能掛牌,買了上路被罰,為何還要生產銷售?
濟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人員稱:工商部門認定電動車商家經營是否合法,主要是檢查其有無生產許可證,“只要有生產許可證,商家便可在市場上進行銷售。其他的不在工商部門的職權范圍內。”濟南市質監部門的工作人員表示:該問題是全國電動三輪車行業的通病,“市場需求大,廠家便大量生產。行業準入門檻低,又沒有明確的國家標準,造成了監管空白。”
山東大學哲學與社會發展學院副教授英張洪英稱,交警部門雖執法有依,也應看到電動三輪車的使用現狀。“送水工、快遞員等基層勞動人民都使用它,交通安全隱患值得考慮,但更應看到電動三輪車的便利之處,希望政府部門能合理規范疏導,而不是一罰了之。”